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作者: 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一、党员应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反对和克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定期找群众谈心,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党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等有关规章制度,凡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党员应事先做到做好。自觉接受党内行政、社会监督。

四、党员联系群众的主要组织形式有:每个教工支部联系一个学生支部。教工党员都要把自己所在的系、办、科室以及所带学生班级作为工作联系点,或者根据支部的安排联系某个班、某个学生社团,同时联系11名学生,每个学生党员要负责联系自己所在班,同时联系1—2名党外学生。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教学系及有关学生。

五、党员高度重视和及时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师生员工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

六、党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和联系点的活动,主动关心联系点的群众和联系人的思想生活状况,开展谈心活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七、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八、党员对本人联系群众情况要进行记载,每月在支部会上进行一次专题汇报。支委将对其成员深入基层和联系群众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列为年终干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上级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联系群众率要达到85%以上。

九、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所在支部决定。

十、党员联系群众的状况将作为考核党员、党支部及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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