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充分调动管理学院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工作,促进“三育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西安财经学院“三育人”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措施计划。
一、成立“三育人”工作小组,小组由党委书记、行政负责人、分工会主席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定期研究本单位“三育人”工作,落实学院有关决定和精神,制定实施计划,开展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组织经验交流会等。
二、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西安财经学院“三育人”工作条例》,加深对文件精神内涵和“三育人”工作意义的理解,增强全体教工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出台管理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要求和职责。自觉遵循学院的教师教学规程,坚决做到教学“六认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答疑辅导、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课程考核、认真指导实训),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四、根据学院的《“三育人”条例》的基本要求讨论制定“三育人”具体行为规范,分别就“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不同要求制定出相应的可操作的目标体系,用于考核教职员工个人“三育人”落实情况。
五、对于在教育第一线的教师,要求教师在制定授课计划的同时,要制定自己的“教书育人”工作计划,各系定期检查。每学期末,要对教师的“教书育人”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根据个人汇报、学生评议、系领导评价给出该教师教书育人的鉴定评语,填写在教师工作考核表上。
六、要求教师寓德育于智育之中。要利用一切机会,通过各种途径、形式和方法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包括:在各个教学环节渗透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指导好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举办报告或讲座;召开思想专题讨论会,澄清学生中的模糊认识;帮助学生开展好第二课堂活动,指导好学生的业余社会活动;与学生个别谈心,解决思想问题等等。教书育人的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注意因时而宜,因事而宜。
七、建立教师与学生班级联系制度,任课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全面指导学生的专业教育、专业学习、学术活动、求职就业等工作,开展师生共建文明班级活动。
八、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严格管理。院级领导除了要加强对主管部门的“三育人”工作的领导力度外,还要分别联系一个系,加大对系上“三育人”工作的管理力度。
九、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制度。学工办要做好每周一次的班级信息员反馈信息的分析整理工作,及时把有关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反馈给党委办公室。
十、将“三育人”工作与“三风”建设紧密结合,树立优良教风,促进优良学风和校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教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要求。
十一、建立和完善“三育人”工作激励制度。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进行我院“三育人标兵”的评选工作。管理学院定期组织学生代表对院内教工进行评议,对于“三育人”工作突出的教工,要及时表彰和鼓励,发现问题及时要找其谈话,批评指正和处理,并逐人落实教书育人的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和如实反映教师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的情况。在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工会干部及活动积极分子、优秀辅导员、优秀党支部、评职称及年终考核时,充分考虑“三育人”的工作情况。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选为学院“三育人”工作的先进个人:
(一)教书育人
1、积极贯彻素质教育精神,刻苦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精神和创新意识,教学效果优良;
2、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与学生关系融洽,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了解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在教学中把传授专业知识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经常对学生进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校风校纪教育,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
4、教学工作量饱满,治学态度严谨,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主动热情地关心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5、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二)管理育人
1、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不断完善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善于管理;
2、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坚持原则,敢于管理;
3、经常深入学生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受到学生欢迎和好评;
4、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廉洁奉公,成绩显著;
5、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效率高。
(三)服务育人
1、热爱服务工作岗位,有较强的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观念;
2、在日常工作中,能自觉地将服务与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工作,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受到师生的普遍称赞;
3、坚守本职工作岗位,刻苦钻研业务,工作量饱满,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4、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关心学院建设,维护集体荣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四)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以及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方面予以必要的限制:
1、在学生中公开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挑动学生闹事,引起学生思想混乱,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
2、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素质较差,不能为人师表,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3、对学生不负责任,备课不认真,讲课敷衍了事,一切向钱看,在教师和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学习上不能严格要求学生,考试时姑息迁就,助长学生作弊者;
5、纪律松懈,上课迟到、早退,课后不辅导,不认真批阅学生作业者;
6、对学生管理教育马马虎虎,不负责任,造成学生纪律涣散甚至发生事故者。
7、借工作之便向学生索取钱物、弄虚作假、以教谋私者。
十二、每学期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请“三育人”工作突出的教工作报告,达到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