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群众监督评价制度

作者: 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为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特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

一、监督要求原则

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信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注意听取群众评价,努力形成群众有序参与,信息渠道畅通、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评价的工作机制。

坚持开门搞教育,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遵循群众“知情、参与、帮助、监督”的原则,吸收和组织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各项工作、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二、监督评价形式

(一)成立群众监督评价小组,全过程监督管理学院的工作。教工监督小组分党内和党外两个组。学生监督小组由各班建立一个监督员组成。监督小组主要通过听、查、看等形式,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进行监督,及时反映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问题,反映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向各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政策的尽快落实。

(二)管理学院继续通过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征求意见箱、个别谈话、走访、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印发意见征询表、组织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征询意见,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根据不同阶段的活动内容分专题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监督评价内容

重点看:党员学习是否按要求认真完成规定内容;党员在教学科研中是否起模范带头作用;党支部是否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政工作是否到位;中层党员干部是否为政清廉,是否联系群众,是否勤奋工作,是否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组织生活是否制度化、实效性高;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是否认真,院党政、系党政整改是否得力等。

四、监督评价结果的利用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检验自己工作的重要标准。管理学院党委、各系党支部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积极反应、及时反馈,对正确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并在工作不断加以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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