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4-01-11 点击数: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是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到毕业要求的重要保障机制,也是专业持续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发现学生能力短板,改进培养方案,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指导,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是学生完成学业时,应该取得的学习成果,毕业要求达成是培养目标与课程目标之间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要求达成系统化、形成性和合理的评价将毕业要求落实到每门课程和每位教师中,为专业教育提供持续改进的依据,最终保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升。

二、评价对象及周期

1.评价对象:本科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2.评价周期:每年。

三、评价机构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由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成立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组,全面负责对本专业毕业要求、课程教学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工作组由管理学院教学副院长为组长、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副系主任、专业教师、教学督导。

四、评价依据

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质量评价结果

五、评价内容、方法及流程

(一)评价内容

根据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的可衡量情况,毕业要求评价内容可分为技术类和非技术类评价两大部分。

1.技术类评价

技术类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评价采用直接评价法,根据主要支撑课程的课程质量评价结果对指标点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支撑课程包括理论和实践类课程,通过课堂学习、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环节的学生学习成果来进行评价。

2.非技术类评价

非技术类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评价采用直接与间接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评价。间接评价可以通过座谈、问卷、非教学活动的参与程度等方面的达成情况来评价,主要包括届毕业生和授课教师的问卷调查、座谈,非教学活动的参与情况(比如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

(二)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采用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两种方法。评价工作小组根据专业特色、培养目标,确定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的权重,根据两者的最终结果,获取最终的达成评价。以直接评价为主,间接评价作为补充,通过加权求和方法计算各毕业要求综合达成评价值,并选择达成的最小值作为本专业毕业要求综合达成评价结果。

1.直接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的达成是靠课程体系内的课程支撑的,课程层面的课程目标评价是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数据来源。授课教师是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责任人,评价周期为每学期一次。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教学大纲规定的各个考核环节(如期末考试、平时作业、实验、讨论)的表现和成果(如试卷分值、实验报告、课设图纸、作业、平时测验、毕设论文(设计)、图纸、答辩成绩等)。

2.间接评价方法

间接评价包括应届毕业生评价和教师评价。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出针对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调查问卷,组织相应的座谈活动或在线发放。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问卷的发放、调查、回收、统计以及座谈活动相关数据的整理。

(三)评价流程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流程见图1。

四、评价结果及应用

(一)评价结果

各任课老师在认真分析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形成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并提交各课程组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各专业在综合各支撑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结果,认真分析和总结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形成学科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报告。

(二)结果应用

各学科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报告经系主任签字核实后,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评价结果主要用于下列方面:

(1)各专业负责人应认真分析评价结果,找出学生能力培养的短板,综合各方评价结果,提供修订培养方案依据。

(2)根据反馈结果,总结学生能力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契合度。

(3)分析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不足,找出毕业要求支撑薄弱环节,促进课程体系持续改进。

由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总结持续改进措施,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通过评价结果,确保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都能紧跟行业发展需求,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图1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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