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本科学年论文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1-04-05 点击数:

一、目的

学年论文是本科教学中一项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完成学年论文教育学生结合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的学习,开展专业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进行论文写作训练,获得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对提高学生资料检索、社会调查、理论分析、论文撰写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能力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基本要求

1.学年论文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系统、明确、完整地阐明论题所包括的主要问题。

2.学年论文工作应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教师指导、论文选题、论文撰写、论文成绩评定等基本程序进行。

3.学年论文要求观点明确,概念清楚,结构严谨,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4.文理通顺,书写整洁,论文格式规范参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与格式规范》执行,论文篇幅应在5000字以上,严禁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成果;

5.按培养方案要求,学年论文的写作应在第三学年实习实训月进行。

三、选题要求

1.学年论文选题应能满足教学目的与要求,并与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内容相结合,使学生在调研、分析、论证、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锻炼;

2.学年论文选题应尽可能结合当前社会、经济的实际;

3.学年论文选题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

4.学年论文选题指南由指导教师拟定,报学院(系)审核后,公布给学生。

四、选题范围

1.对课程中的某一部分内容进行讨论和研究;

2.阐明本学科理论在实际应用中的一些问题;

3.阐述本学科领域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

4.探讨本学科中某些观点或概念的历史发展及其它。

五、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

2.学生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应与学生进行交流,说明论题写作的目的和要求,并指定必读的参考资料。

3.应因材施教,严格要求,按时指导答疑,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独立科研工作能力;

4.评阅学生完成的学年论文,填写《西安财经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成绩评定表》

六、工作量核算

1.指导教师指导1篇学年论文计2学时工作量;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年论文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七、成绩评定

1.学年论文完成后,必须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重复率(复写率与引用率之和)R<25%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通过;

2.指导教师根据评分标准给出学年论文百分制成绩;

3.学年论文不及格的学生,第四学年开学后一月内补做并交指导教师批阅和评定成绩。经指导教师评定通过后,成绩按正常补考成绩记载。

八、其他

1.学院应当妥善保存学年论文的档案材料,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三年。对于有示范意义的优秀学年论文保存期限可适当延长;

2.学院应当适时做好本学院(系)学年论文工作的总结与经验交流。

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本科学年论文成绩评定表



西安财经大学本科学年论文成绩评定表

论文题目


评分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学号


指导教师


职称


所在部门


评语:


   


指导教师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系审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审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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