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和参与学生活动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3-03 点击数:

大学生成才,不仅仅需要的是教学环节在课堂内学习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在实践环节和活动环节通过第二课堂不断提高和完善综合素质。因此,指导和参与学生活动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了解学生特点,指导学生成长的重要途径,指导和参与学生活动,应成为我们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规范的工作程序。

1、每位学生工作干部都应当责无旁贷的在自己所属的工作层面内积极指导和参与学生在第二课堂组织和参与的活动。学办主任和团委书记应从全局对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的活动予以指导和参与;其他带班辅导员应针对所带班级,积极指导和参与班级、党团支部层面的活动;重要学生活动还应努力争取学院党政领导及相关专业教师的参与和指导。

2、辅导员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指导和参与各级各类学生活动,例如组织班会、党支部会、团支部会、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例会等教育管理性质的活动;指导科技、体育、文艺、社会实践等团体成长性质的活动。

3、辅导员指导和参与学生活动每学期应不少于五次。

4、指导和参与学生活动应填写《指导和参与学生活动登记表》,须有活动主要组织者签字方可存档。

5、指导和参与学生活动后,应及时做好总结,定期通过学办例会交流汇报,并通过班会向所带班级和个人予以反馈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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