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作者: 时间:2023-09-17 点击数:

一、紧急处置预案的目的

为提高我院安全稳定防范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当学生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时,通过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将突发事件予以解决。

二、成立应急预案工作小组

 长:院长 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

 员:全体辅导员

记录人:办公室专项负责人

(一)接待组

负责人:学生辅导员。负责接待学生亲属,做好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住宿等相关安排。接待地点翠西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谈判组

第一谈判组:

负责人: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负责和学生家属进行初步接触,进行交流沟通,答复其咨询和疑问,耐心倾听其诉求,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第二谈判组:

负责人:学院副书记。负责对第一阶段谈判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协商讨论应对办法,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一步和学生家属沟通协商。

第三谈判组:

负责人:院长、书记。负责决策各项处置方案和措施,组织各项相关会议,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协调组

   负责人:副书记,辅导员。负责和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负责起草善后处理协议书等。

三、应急小组工作注意事项

1、以法律和学校相关制度为准绳,及时安抚学生家属;

2、客观、公正、科学、及时、高效地采取应对措施,避免矛盾冲突加剧化、复杂化;

3、协商应当在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地点进行;

4、学生亲属要求集体反映诉求的,应推选人数不超过3人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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